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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适用范围

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适用范围

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适用范围,简易计税法和一般计税法,一般计税方法适用于一般纳税人;简易计税方法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特定销售项目。一般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一般纳税人提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无论购进货物、劳务及服务是否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均不得抵扣进项税额。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兼营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根据增值税的相关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需要注意的是,一般情况下纳税人发生财政部和国务院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掘凳第二条 增激旅值税税率:(一)纳税人销售或者明散凳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外,税率为17%。(二)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3%:1、粮食、食用植物油;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3、图书、报纸、杂志;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三)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四)纳税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称应税劳务),税率为17%。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