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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违反计划生育条例的问题。

关于违反计划生育条例的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各省都制定出台过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且内容不同,比如《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五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据职权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执业证没乎樱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非法为他人放置或者摘除宫内节育器,非法施行输精管、输卵管复通、终止妊娠等计划生育手术的;(二)未取得法定执业许可证的单位或者未取得法定执业顷橡资格的人员施行计划生育枯丛手术的;(三)利用超声技术或者其他技术手段为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或者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四)实施假节育手术、进行假医学鉴定的;(五)出具假生育证、假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假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等假计划生育证明的。具体情况可以按照你本人所属地区网上查询相关条例内容或者直接向当地政府部门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