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号的出现1927年8月1日,中国共产党领导了南昌起义,打响了武装反抗国民党的第一枪,同年9、10月间,毛泽东领导了湘赣边界秋收起义。在起义部队攻打长沙受挫后,部队退到文家市会合并召开前委会议,决定秋收起义部队向井冈山进军,并在进军途中在江西省永新县三湾芹正村进行了改编,走上了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的道路。 "打土豪、分田地"口号标语最先出现在1927年的文家市。毛泽东从1928年3月开始,在酃县的中村,正式开展了"打土豪,分田地"的革命斗争,把中村当作一个试点,同时他的弟弟毛泽覃则在宁冈大陇也进行了分田的试点。至1928年5月,湘赣边界党的一大正式召开,会议决定成立湘赣边界工农兵政府,并在各级政府设立土地委员会或土地委员,明确提出"深入割据地区的土地革命"。毛泽东则三到永新塘边,亲自指导分田运动并作永新调查,制定了分田临时纲领十七条。口号的修正湘赣边界的嫌迟悔二大召开,再次研究了深入土地革命的问题,并讨论了毛泽东起草的《井冈山土地法》。这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革命根据地自己颁布的第一部土地法。武装斗争是根本,土地革命是目标,农民得到了自己的利益才会跟着共产党走,跟着红军走。1929年4月8日红四军进驻于都,4月11日召开前委扩大会议,确定红四军以一个旦谨月左右的时间在赣南赣县、于都、兴国、宁都、瑞金等地开展政治宣传,发动群众打土豪、分田地,帮助各地发展地方武装,建立革命政权。毛泽东在潋江书院的文昌宫,起草制定了《兴国县土地法》,并在潋江书院的崇圣祠创办了兴国土地革命干部训练班。在《兴国县土地法》中,毛泽东作了一个重大的改动,即把《井冈山土地法》中"没收一切土地"改为"没收公共土地及地主阶级的土地",使更多的老百姓拥护共产党。红四军政治部把《兴国县土地法》油印成册,在赣南、闽西各地进行宣传,掀开了赣西南土地革命风暴的序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