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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防动员基本原则有哪些

国防动员基本原则有哪些

国防动员基本原则有:1、坚持平战结合,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方针;2、遵循统一领导;3、全民参与;4、长期准备;5、重点建设;6、统筹兼顾;7、有序高效。我国国防法规的实施大体可以分为以下两种基本方式:1、由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运用来解决具体问题,即国防卜磨法规的适用;2、由国家机关以及包括国家工作人员在内的全体公民用国防法规来规范自己的活动和行为,即国防法规的遵守。国防法规的制定与完善必须要遵循的原则如下:1、以宪法为依型察斗据。维护国防利益,国防法律从严;2、坚持民主原则;3、协调统一原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第九条 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共同领导全国的国防动员工作,制定国防动员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实施全国总动员或者局部动员的议案,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和国家主席发布的动员令,组织国防动员的实施。国家的主权、统一、领土完整和安全遭受直接威胁必须立即采取应对措施时,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可以根据应急处置的需要,采取本法规定的必要的国防没孝动员措施,同时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第十二条 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在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国的国防动员工作;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议定的事项,由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组织实施。军区国防动员委员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国防动员委员会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本区域的国防动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