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扣分未满 12 分的,只需在年审前缴足罚款即可,无需再次学习
一、积分周期
《机动车驾驶证》的记分周期是指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
《机动车驾驶证》的记分周期为 12 个月,满分为 12 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
二、机动车驾驶人未满 12 分处理
需在年审规定时间前缴纳相应罚款
三、机动车驾驶人审验
1.审验地点
《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所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2.接受审验周期
(1)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
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罩败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
(2)持其它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3.审验内容枯岩
(1)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2)交通事故处理情况
(3)身体条件情况
四、机动车驾驶人满12分后续处理
1.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 12 分的,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违法行为地交通管理部门接受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教育
接受教育后物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科目一考试
2.一个记分周期内两次以上达到 12 分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科目一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科目三考试
3.一个记分周期内未达到 12 分的,且没有违法未处理的记录,在下一个记分周期开始时将会将原先的记分清零
如果有违法未处理的记录的情况,那么此次记录所扣的分值将积累到下一年,直到违法记录消除
4.温馨提示
(1)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及记满 70 周岁以上的机动车驾驶人:
应当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在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提交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2) 持有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驾驶证的机动车驾驶人:
应当每三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在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以上内容来源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