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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校外培训机构整治工作意见和建议是什么?

1、家长对孩子期望普遍过高。因不想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大家都在补,我能不补嘛?”的思想,形成了人人都想上培训班的不良风气,导致事实上学生及家长对培训机构的需求量增大。

2、因大部分家长忙于工作,相当部分低龄孩子需要在学校放学后托管,也在一定程度上催生了部分资质不合格的培训机构的萌生。

3、家长安全意识不强。很多非法培训机构存在楼层高、安全通道被堵塞、疏散不畅等消防安全隐患,但由于家长安全意识淡薄,缺少了对良莠不齐的培训机构的甄别与淘汰,在一定程度上促成了非法培训机构的生存。

关于校外培训机构整治工作意见和建议是什么?

基于以上原因,建议:

1、抓源头方面。严格培训许可证的审批要求,确保证照齐全。校外培训机构必须经审批取得办学许可证后,登记取得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空派毕下同)才能开展培训。已取得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在办学过程中发现有不符合设置标准的,应当按标准要求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吊销办学许可证,终止培训活动。

2、强管理方面:主管部门要起到监督作用,要经常检查,切实发挥监管责任。加强非法取缔、媒羡厅体曝光等工作。同时,社会也要积极发挥作用,社区和学斗芹校要积极开办三点半学校,解决需托管孩子的家长实际困难。建议有各街道牵头,每个社区成立一个托管班,有大学生或社区志愿者带班管理。

3、提师资方面:校外培训机构必须有相对稳定的师资队伍,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所聘人员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相应的培训能力;从事语文、数学、英语及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培训的教师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培训机构在取得办学资格的前提下,应当与所聘人员依法签订聘用合同、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

以上内容参考:绍兴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整治校外培训机构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