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应当至少每15日保养一次,进行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三十一条 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必须由依照本条例取得许可的安装、改造、维修单位或者电梯制造单位进行。电梯应当至少每15日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
第三十二条 电梯的日袭裤常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在维护保养中严格执行国家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保证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技术性能,并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施工安全。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对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性能负责。接到故障通知后,应当立即赶赴现场,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救援措施。
扩展资料: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三十六条 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岁贺施的乘客应当遵守使用安全注意事项的要求,服从有关工作人员的指挥。
第三十七条 电梯投入使用后,电梯制造单位应当对其制造的电梯的安全运行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和了解,对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单位或者电梯的使用单位在安全运行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并提供必要的技术帮助。发现电梯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应当及乎禅派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电梯制造单位对调查和了解的情况,应当作出记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