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建立之初基本沿袭宋元制度,朝廷号称三大府:管行政的中书省,管军事的大都督府,管监察的御史台。1380年废除中书省,朝廷六部直属皇帝;大都督府一拆为五,改租搜丛为五军都督府;御史台改为都察院。开始时军事统御体系回到唐朝体制:兵部掌调兵权、武官人事等;五军都督府管日常编制与训练,前、后、左、右、中都督府各领若干个地方都指挥使司的事务,分别与兵部平移公文。但是这种体制大大加强了皇帝的日常工作量:六个部、五个府都直接向皇帝汇报,听取指示,更不要说朝廷还有大量的机构都要皇帝下指示。因此明成祖起就找一些文臣,给他们漏祥加上某某殿阁大学士头衔,以便于他们出入宫廷,在皇宫内替皇帝阅读文件,草拟“圣旨”。这些人因在宫殿“大内”办公,因此称之为“内阁学士”。以后内阁学士往往又兼任某部尚书,组成的工作班子就简称内阁。大学士、尤其是资格最老的大学士号为“首辅”,逐渐成为事实上的宰相。凡军国大事内阁都要替皇帝处理,军事决策、调兵权力实际上也由内阁掌控,在草拟指令后经皇帝批准下达兵部。从大学士名称来看自然应该是由文官担任的职务,明朝从没有一个武官入阁。和宋朝弊樱一样,文官实际上往往不懂军事,对于遥远的作战地区情况也很少有切身的体会,所以为皇帝草拟的一般总是被皇帝批准的军事指令大多是外行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