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尔津海拔约1390米、克拉玛依海拔270~500米。
布尔津县地处东86°25′~88°06′,北纬47°22′~49°11′。
克拉玛依市位于东经84°44′~86°1′,北纬44°7′~46°8′之间。
扩展资料:
县因布尔津河而得名。“布尔津”,蒙古语。在蒙古语,把三岁公骆驼称为“布尔”,“津”则为放牧者之意。当地哈萨克语还称此地为“奎干”(为汇合处之意),因布尔津河在这里汇入额尔齐斯河。
在西汉此键稿时期是西匈奴的游牧地。三国时属鲜卑,隋唐时期属突厥森孝。清朝在平定准噶尔部后,布尔津一带属乌里雅苏台定边左副将军节制下的科布多参赞大臣管辖,同时这里也是阿尔泰乌梁海左翼属下的游牧地。
克拉玛依辖境内历史上属北疆草原地带,许多游牧部族曾在此繁衍生息。
秦代,今克拉玛依辖境为塞种等人游牧之地。
汉初,辖境为西迁的大月氏人控制。
南北朝时期,辖境为高车、突厥诸部落游牧之地,后为突厥汗国辖地。亮败
隋代,辖境为西突厥铁勒等部之地。
唐初,辖境为西突厥五咄陆部胡禄屋等部游牧之地。公元657年,唐朝平定西突厥汗国后,在其地设盐泊都督府(地址在今克拉玛依市区附近),归安西大都护府治下的昆陵都护府管辖。公元702年,归北庭都护府管辖。唐末,今克拉玛依市辖一带为葛逻禄等回鹘别部游牧地,后为喀喇汗王朝东北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布尔津县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克拉玛依 (新疆地级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