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为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为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
5、征收空闲地、荒地、荒山、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
6、房屋补偿标准为楼房(二层以上)每平方米补偿3300元、捣制砖砼结构房屋每平方米补偿2800元。砖瓦房每平方米补偿2400元。平房或者草房每平方米补偿1900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