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北京商报记者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获悉,市场监管总局对瑞幸咖啡(中国)有限公司、瑞幸咖啡(北京)有限公司等五家公司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其中,对瑞幸咖啡(中国)有限公司、瑞幸咖啡(北京)有限公司进行行政处罚,分别罚款人民币贰佰万圆整。
经统计,2019年4月至12月,瑞幸咖啡(中国)有限公司及瑞幸北京公司在多家第三方公司帮助下,采用“个人及企业刷单造假”、“API企业客户交易造假”,虚增收入,通过开展虚假交易、伪造银行流水、建立虚假数据库、伪造卡券消费记录等手段,累计制作虚假咖啡卡券订单1.23亿单。
同时,瑞幸咖啡(中国)有限公司及瑞幸北京公司与多家第三方公司开展虚假交易,通过虚构原材料采购、外卖配送业务,虚增劳务外包业务、虚构广告业务等方式虚增成本支出,平衡业绩利润数据。通过资金不断循环,实现营业收入大幅虚增,最终形成极具吸引力的虚假业绩,欺骗、误导消费者和相关公众。
扩展资料
瑞幸咖啡(中国)早已收到《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据了解,2020年9月9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已向瑞幸咖啡(中国)有限公司送达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告知了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罚内容,并告知了其自收到该告知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有陈述、申辩,并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瑞幸咖啡(中国)有限公司在收到上述《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之日起的三个工作日内,未向该局提出陈述、申辩和举行听证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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