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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商务通行证

港澳商务通行证

赴港澳商务申办通行证、签注 [服务内容]:赴港澳商务申办通行证、签注 办事程序: 1、申请人填写申请表;2、市公安局受理、审核;3、苏州市公安局审批;4、省厅制证 申报材料: 1、填写完整的往来港澳地区申请审批表(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一式二份);2、申请人近期因私出境证件照片(护照照片规格)4张;3、户口簿复印件(须复印首页〈有两个户口专用章页〉和本人资料页〈常住人口登记卡本人页〉二处)和申请人身份证(16周岁以上人员)复印件各二份(原件交验);4、所在企业、经营单位、个体工商户或者在港澳地区注册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有关登记证明复印件二份(原件交验,2年内再次申请赴港澳从事商务活动的免交);5、单位派遣书一式二份(盖单位公章)。派遣书中须具体写明:被派遣人(申请人)职务身份和姓名、前往地(香港、澳门或香港和澳门)、申请商务签注种类(分14天一次、3个月多次、1年多次、3年多次四类,首次申请限14天一次或3个月多次。) 承诺时限: 20个工作日(不适用于异地申办通行证) 收费标准: 通行证100元/证,延期、加注20元/项次,一次有效签注20元/个,二次有效签注40元/个,3个月内、1年内多次有效签注100元/个,3年内多次有效签注300元/个 收费依据: 计价格1097号、苏价费290号 受理部门: 联系方式: 注:1、申请人首次申请须面见;2、已持通行证申请签注以及申请换发通行证的,须提交现持有的通行证;3、异地申办通行证赴港澳商务者须提交在本市暂住证复印件和经县(市)级劳动部门鉴证的劳动合同;4、在外地工作申请赴港商务的,除法人代表外一般要求提供经县(市)级劳动部门鉴证的劳动合同。 办理港澳商务签通行证手续 申请对象:  在我省国有、集体、私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含港澳台资企业)、中外合资、合作企业、股份制、股份合作制企业等工作的内地居民和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A.初次办理  三个月多次往返或14天多次往返商务签注人士需提供以下资料:  1、用钢笔填写《广东省居民往来港澳地区旅游、探亲、商务申请表》1份,申请表背面加具单位意见;(若属外省市户口者,除单位意见外,还要到企业所在地公安分局加具意见)  2、交验身份证、户口簿正本并提交复印件各1份;(若属外省市户口者,还须交验半年以上暂住证正本并提交复印件一份);  3、交验企业或经营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并提交复印件1份;  4、提交近期经营税单复印件(若申请人为法人代表且营业执照已有半年以上则无需税单);  5、数码相1张。 B.续签  三个月多次往返或14天多次往返人士需提供以下资料:不申办IC卡者:  1、填写《广东省居民往来港澳地区旅游、探亲、商务申请表》1份,申请表背面加具单位意见;(外省市户口者除单位意见外,还要到企业所在地公安分局加具意见);  2、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各1份;  3、数码相1张;  4、原证。申领IC卡者:  1、原证;  2、身份证原件。△已持有IC卡者:  1、原证;  2、IC卡。

对方公司的商务邀请函,你自己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去公安局取申请表格,回头要你单位盖公章。国家备案人员还要有相关上级管理单位的公章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