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燮(1693~1765)
郑燮,1693~1765,字克柔,号板桥,江苏兴化人,应科举为康熙秀才,雍正十年举人,乾隆元年进士。官山东范县、潍县知县,有政声“以岁饥为民请赈,忤大吏,遂乞病归。”作官前后,均居扬州,以书画营生。擅画兰、竹、石、松、菊等,而画兰竹五十余年,成就最为突出。取法于徐渭、石涛、八大诸人,而自成家法,体貌疏朗,风格劲峭。工书法,用汉八分杂入楷行草,自称“六分半书”。并将书法用笔融于绘画之中。主张继承传统“十分学七要抛三”,“泥古法”,重视艺术的独创性和风格的多样化,所谓“未画之先,不立一格,既画之后,不留一格”,对今天仍有借鉴意义。诗文真挚风趣,为人民大众所喜诵。亦能治印,“接近文何”。有《郑板桥全集》、《板桥先生印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