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得知,仝先生和朱女士一起经营淘宝代购,没想到俩人在分手后,男方要求女方返还店铺经营款84万余元。
究竟发生了什么?
原来仝先生和朱女士在做淘宝店时,当时绑定的女方的支付宝账号,女方随后修改账号密码,导致男方无法使用。
两人曾在2017年2月25日在日本签订协议,约定朱女士自愿放弃其支付宝账号经营权、所有权及支配权,并连附带该支付宝账号所产生的债务一同转移给仝先生所有,今后因该支付宝产生的债务和利润也均由仝先生承担。
2018年1月21日,女方擅自修改支付宝密码,导致男方无法正常使用,今年4月女方再次经营店铺。
男方要求女方返还今年1月20日至4月17日间的账户余额,并返还店铺经营款84万余元。
经过法院调解,双方约定女方在2058年5月18日前,向男方归还40万,每年还一万元。目前,男方已经向法院申请撤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