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20日,国务院批准成立广东、天津、福建三大自贸区,同日公布了《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简称《自贸试验区负面清单》。该负面清单列明了不符合国民待遇等原则的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适用于上海、广东、天津、福建四个自由贸易试验区(统称为中国四大自贸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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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20日,国务院批准成立广东、天津、福建三大自贸区,同日公布了《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简称《自贸试验区负面清单》。该负面清单列明了不符合国民待遇等原则的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适用于上海、广东、天津、福建四个自由贸易试验区(统称为中国四大自贸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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