裸官是指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没有子女,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移居国(境)外”,是指获得外国国籍,或者获得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
2010年2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发布《国家预防腐败局2010年工作要点》,监管裸官首次作为国家预防腐败局工作重点被提出。2010年4月23日,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政治局审议了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
2011年3月5日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马馼表示,2011年中国将对“裸官”进行登记管理。
截止2014年12月,全国已清理3200余名副处级以上“裸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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