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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

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

《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由水利部修订颁布,2003年8月1日起施行。水库大坝包括永久性挡水建筑物,以及与其配合运用的泄洪、输水和过船等建筑物,事关重大,危险性高,在日常运行管理上必须保证其安全。水库大坝分三个安全等级,鉴定的安全评价包括工程质量评价、大坝运行管理评价、防洪标准复核、大坝结构安全、稳定评价、渗流安全评价、抗震安全复核、金属结构安全评价和大坝安全综合评价等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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