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6月1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桂政函165号)同意撤销龙江乡,整建制并入寨沙镇,寨沙镇政府驻地不变。
龙江乡位于鹿寨县东北部,距县城22公里,平鹿(平乐至鹿寨)年平均气温16.90C,无霜期320天,年平均降雨量1900毫米。拥有国土面积282810.8亩,2008年有农业户6543户,农业人口27906人。有劳动力15852人。有耕地29113亩,其中水田20250.6亩,旱地8862亩,人均耕地1.04325亩,有林地60646亩,森林覆盖率达62.8%。全乡辖帮焕、大汉坝、三台山、勐柳、上龙、硝塘、弄玲、大新寨、弄福、赧等、弄岗、邦明、新寨、勐外坝、蕨叶坝15个村委会,80个自然村(184个村民小组)。 龙江乡[龙陵县]-经济概貌 龙江乡2008年全乡农村经济总收入8522.918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540元,实现农业总产值8400万元。其中:农业产值5626万元;林业产值498万元;畜牧业产值2960万元;渔业产值82万元;第二、三产业产值139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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