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海涛,男,北京市房山区琉璃河镇五间房村村民,从2004年到2007年,陈海涛先后5次因聚众赌博被公安机关依法拘留,1998年曾因犯诈骗罪被北京市延庆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曾任北京市房山区琉璃河镇五间房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2018年1月24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全国敲响战鼓的第二天,北京市房山区琉璃河镇五间房村原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陈海涛当场落网。2019年5月28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陈海涛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作出一审判决,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14项罪名判处陈海涛有期徒刑2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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