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企业缴费的比例,一般不得超过企业工资总额的20%(包括划入个人帐户的部分),具体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少数省、自治区、直辖市因离退休人数较多、养老保险负担过重,确需超过企业工资总额20%的,应报劳动部、财政部审批。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皮亮险费(以下简称个人缴费)的比例,1997年不得低于本人缴费工资的4%,1998年起每两年提高1个百分点,最终达到本人缴费工资的8%。有条件的地区和工资增长较快的年份,个人缴费比例提高的速度应适当加快。按本人缴费工资11%的数额为职工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个人缴费全部记入个人帐户,其余部分从企业缴费中划入。随着个人缴费比例的提高,企业划入的部分要逐步降至3%。个人帐户储存额,每年参考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利息。个人帐户储存额只用于职工养老,不得提前支取。职工调蔽闷动时,个人帐户全部随同转移。职工或退休人员死亡,个人帐户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可以继承。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组成。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地(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个人帐户养老金月标准为本人帐户储存额除以120。个人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退休后不享受基础养老金待遇,其个人帐户储存额一次支付给本人。一、企业养老保险1、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28%,其中个人缴纳8%,单位缴纳20%。二、医疗保险1、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为8%,其中个人缴纳2%,单位缴纳6%。2、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为12%,其中燃并宽个人缴纳2%,单位缴纳10%。三、失业保险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为3%,其中个人缴纳1%,单位缴纳2%。四、工伤保险根据所处行业不同,缴费比例分别为0.6%、1.2%、2%,全部为单位缴纳。五、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为0.5%,全部为单位缴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衍生问题:标题:其他保险的缴费比例 内容:医疗保险1、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为8%,其中个人缴纳2%,单位缴纳6%。2、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为12%,其中个人缴纳2%,单位缴纳10%。失业保险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为3%,其中个人缴纳1%,单位缴纳2%。工伤保险根据所处行业不同,缴费比例分别为0.6%、1.2%、2%,全部为单位缴纳。六、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为0.5%,全部为单位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