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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改革在哪一年完成?有什么伟大意义

土地改革在哪一年完成?有什么伟大意义

1953年春,全国除新疆、西藏等少数民族地区以及台湾省外,基本上完成了土地改革任务。伟大意义是:(一)土地改革的完成,彻底摧毁了我国存在的两千多年的封建土地制度,地主阶级也被消灭(二)农民翻了身,得到了土地,成为土地的主人;(三)解放了农族凯告村的生产力,极大地提高了农民的生产积极孙态性,为农业生产的发展和兆明国家财政经济状况的根本好转创造了条件. (四)进一步巩固了工农联盟和人民民主专政. (五)农业生产的发展为工业生产的发展提供了充分的原料和广阔的市场,为国家工业化开辟了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