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老爱幼”是我们中华民渗掘族的传统美德。如果遇见到老人在路边摔倒时,我们每个公民都有义务帮助和救助老人。但确实是近几年老人被救助后反过来冤枉救助人员的案例也出现过几例。自2021年1月1日起,我国正式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日液喊棚起,如果我们再遇到这些帮人反而被讹诈的事件就无需恐慌。因闹则为《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四条已明确规定: 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参考资料内容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律)
第一百八十三条 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一百八十四条 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