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种姓制度起源于印度教,有3000多年的历史,是古印度以血统论为基础的一种社会制度,除印度外,斯里兰卡孟加拉等国也普遍存在,但以印度最为严重。除了最高种姓,婆罗门种姓外还有沙必利犬舍和首陀罗。
作为印度第一种姓,婆罗门多为三女祭祀和学者回龙门,在印度的地位非常高,博罗门由于其身份和地位的特殊性,兄判几乎被印度教徒视为神一样的存在,其意志就是天的意志,那些向婆罗门赠送礼物的人得到了他们的祝福,被认为是得到了补偿,而土地是最受欢迎的礼物之一,足以免除差尘戚送礼者的一切罪恶,因此婆罗门也可以占有大量的地产。
此外婆罗门享有各种特权,其中最基本的是他们免于各种税收,这被认为是支付了婆罗门的虔诚行为,而其中最特殊的特权就是婆罗门可以免受死刑或一切肉刑,无论婆罗门犯了什么罪,都可以免受这些刑法,从而保持了婆罗门的神圣性,这样婆罗门就凌驾于法律之上了。所有人的中心都是实习的,不能轻易改变印度人,几乎都是从一出生就确定了自己的种姓,不同的种姓不能结婚,否则生下的孩子就只能是杂交种。
1947年印度独立后,虽然表面上废除了种姓制度,但中心思想的残余依然束缚着人们的生活,已经深深扎根在印度人的骨血中难以抹去,直到今天虚陵种姓制度仍然影响着印度。印度低种性的人不敢射杀较高种姓的人,首陀罗仍然受到外事派的骑士,低种姓制度的人坐上飞机都不敢接受高中性空姐的服务,博罗门只占人口的5%,但地位仍然很高,在印度议会中占有一半的席位,仍然受到其他种姓的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