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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民政局办离婚手续,需要带什么材料?

去民政局办离婚手续,需要带什么材料?

您好,户口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婚协议书。同底色,近期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单人照片各二张。办理程序:双方提出离婚书面申请,出示证件;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 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和结婚登记证处理表,登记机关审查 领取《离婚证》。一、离婚的条件虽然协议离婚非常方便,但并不是一旦申请协议离婚就可以准予协议离婚,必须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才可以:(1)双方当事人须为合法夫妻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当事人双方都必须具有离婚的共同意愿。“双方自愿”是协议离婚的基本条件,对于一方要求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只能通过诉讼离婚来解决这种争议,结束婚姻关系。(3)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如果想要离婚的夫妻之间有子女,那就要处理好子女问题。对子女问题适当处理,就是指对双方离婚之后有关子女的抚养、教育以及探望等问题,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合法权益的原则下作了合理、妥当的安排。包括子女由哪一方直接抚养,子女的抚养费和教育费如何负担、如何给付等。除了子女问题外,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也需要适当处理,主要包括:在不侵害任何一方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对夫妻共同财产作出合理分割,对给予生活困难的另一方以经济帮助并做出妥善安排,并切实解决好双方离婚后的住房问题;在不侵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前提下,对共同债务的清偿作出处理。二、离婚的程序夫妻双方在符合上述条件后,可以向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办理离婚登记的一般程序为: (1)当事人提交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2)婚姻登记员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并询问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3)当事人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其中,《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视人面前完成。(4)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为监督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应事先准备好离婚协议书,打印或手写都可以,并没有统一的要求,签名处最好留白,以便当场签署。在办理离婚登记之前,最好同所在区县的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联系一下,问清所需带的材料,准备齐全,以免浪费时间。(5)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6)婚姻登记员办理离婚证,双方当事人均在场时:首先,核实双方姓名、出生日期和离婚意愿。其次,告知双方领取离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离婚后与子女的关系、应尽的义务,离婚协议纠纷的处理及法律救济途径。再次,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签名;当事人不会书写姓名的,应该按指纹。接下来,在结婚证上加盖条形印章,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婚姻登记处”,再将注销的结婚证退还本人。随后,将离婚证分别颁发给当事人双方,当事人应当在收到离婚证和告知单后,在送达回证上签名。最后,登记员向双方宣布:取得离婚证,解除婚姻关系。三、离婚谈陵消需带的材料通过到民政局协议离婚,必须要准备好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以及离婚协议3份,具体还需要带什么材料,可提前咨询婚姻登记处的工作人员。【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对此作了具体的规定:第八条: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第九条: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含知民法院应当受理汪锋。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