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贷款通常按月发放。利率是每月33%
利息=本金*利率*存款期限
1个月利息=10000 x 33%= 3300元
利率如此之高,以至于它们已经是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多。
私人借贷的前颂掘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以及不同地区的人民法院可能详细掌握它根据该地区的实际情况,但最高不得超过类似的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包括主要的利率)。超过限额的,超过限额的利益不受保护。
因此,民间借贷时的约定利率不仅受法律保护,而且对利率的约定仍可高于同类银行的贷款利率,最高可达到银行利率的4倍。
高利贷是指索取特别高额利息的贷款。它产生于原始社会末期,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它是信用的基本形式 。也就是说,在资本主义社会出现之前,在现代银行制度建立之前,民间放贷都是利息很高的。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缔地下钱庄及打击高利贷行为的通知》中规定:民间个人借贷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双方协商的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慧核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不含浮动)的4倍。超过上述标准的,应界定为高利借贷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第二十六条规定:
借贷双樱察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从上可见,自2015年9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施行后,高利贷的标准不再以是否超过年利率24%为标准,而以是否超过36%为标准,也就是说年利率不超过36%的都不属于高利贷。
参考链接:高利贷-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