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农主义从两个方面反对重商主义:
一、统治者反复强调以农为本,工商业为末业;
二、推崇自然经济条件下的小农经济,靠天吃饭,财政也主要依赖于对农业和农民的剥削。
重农抑商政策与封建制度相始终绝不是偶然的,而是封建自然经济的必然产物。一个国家或政权实行什么样的经济政策,归根到底是由其经济基础所决定的。中国封建社会的经济基础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因此历代统治者都把发展农业当作“立国之本”,而把工商业当成“末业”来加以抑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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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农抑商”政策导致地主官僚不断兼并土地,使土地高度集中,农民破产流亡,影响了农业生产的发展,激化了阶级矛盾,造成农民起义不断爆发。地主官僚集团也因疯狂兼并土地而更加腐败。到了明清时期,中国资本主义萌芽已经出现,而统治阶级依然坚持“重农抑商”的政策,推行一系列不利于资本主义发展的措施。
这些做法,违反了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导致了国家落后。中国自15、16世纪始,在一些经济相对较发达地区,出现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萌芽。当时统治者对这一新事物极端恐惧,采取各种措施加以摧残。虽然西方商品经济在中世纪也遭过同样破坏,但当时多元社会、政治、经济结构中,商品经济仍得以顽强发展,古代中国社会自然经济占主导地位备滚,商品交换和商业活动的存在和发展受到很大限约,商业贸易活动必须隶属于自然经济体制。
早在汉朝,统治者便开始推行重农抑商政策,扼制了早期商品经济发展。汉武帝“算缗令”与“告缗令”,使得中等以上商人大都破产。
到了带世清初,统治者对东南沿海萌芽的资本主义和一度兴起的“工商皆本”、“农商皆本”启蒙思想,不置可否,正当清政府下禁海令和限制矿冶业时,西方各国海上贸易蓬勃发展。统治者完全不了解外部形势,妄图追求海疆平安无事,传统自给自足经济、重农主义,又使清政府认识不仿行余到外贸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