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部,主管国家司法和监狱事务的部门,其最高长官是刑部尚书。刑部尚书是中国古代的核心官员,相当于近代的中央政法委书记、公安部长、法务部长。刑部尚书最早出现于隋朝,明清两代均沿袭这一制度。
有人说,正如其名称所暗示的,谁犯了一个错误,刑部负责酷刑、索赔和找问题。在明朝之前,历史上强大的惩罚,犯罪的人,被惩罚,把你的审判,定罪的信念,这出戏死刑行,可以说是权力和威望八方,腐败官员不敢得罪最是帝国历史上的惩罚,一个是不高兴抓住你没有讨论,咀嚼的功夫分钟你从死刑后慢下来。所以尚书刑部在历代绝对是一个有着滔天权力的角色。
刑事部的工作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审查核实各地上报的案卷。如果有问题,请发回重新考虑。如果没有问题,批准继续。二是管理都城地区的大案,是的,按照规定,都城隶属于顺天府衙门管辖。但实际上,顺天府只能处理治安问题。一旦涉及到法院或其他重要案件,需要刑事部的直接管理。比如什么公爵的儿子犯了罪,顺天府就不能当官,需要把犯罪部门的领禅雀主直接降职。
所以,刑事部门也有一个游说团。当然,刑事司法早卜部不会亲自审理案件,一般由下属各部门负责人轮流审理。相信大家都听说过三陆袭穗堂合审,其实还是由刑事司法部负责审判,大理寺负责审查,调查组负责监督。如果刑事司法部想要拯救一个人,一般是以下程序。他先拒绝下属衙门的报告,然后又去拜访当地的粮食署和大理寺。等下次在报告上来以后,刑部和大理寺坡下驴直接批复。当然,这种事情就像玩火一样,一个不好就会引火烧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