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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发展工作应坚持的原则

党员发展工作应坚持的原则

中央组织部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中组发[1990]3号)规定: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在建党93周年前夕,2014年6月10日,《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正式公布。原《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液团)》由中共中央组织部于1990年8月1日印发,由于新形势有了新变化,同时为了切实保证新发展的党员质量,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高党的战斗力,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笑埋团》的规定,制订本细则。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中组发〔1990〕3号)同时碰橘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