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目核算企业根据政府补助准则确认的应在以后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企业在当期损益递延税款益中确认的政府补助,在“营业外收入”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1、取得递延收益时,
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
2、在收益分摊时,
借:递延收益
贷:营业外收入-政府补贴
扩展资料
递延收益的主要账务处理
1、企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此拦按应收或收到的金额,借记“其他应收款”、“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在相关的资产的使用寿命内分配递延收益时,借记本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 、“管理费用”等科目。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按应收或收到的金额,借记“其他应收款”、“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改扒棚。
在以后期间确认相关费用时,按应予以补偿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借记本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核则管理费用”等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