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新区只有一个人并差侍民法院。
全称为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成立于1993年的6月,前身为川沙县人民法院。09年4月,经过国务院批复同意后,上海市南汇区行政区域并入浦东新区。新浦东成立后,原南汇区人民法院也随之并入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两院合并后,新的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辖区范围达到了1400多平方公里,占上海市五分之一左右。法院审判的办公楼位于浦东新区的丁香路611号。
扩展资料
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完善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回应人民群众司法需求。主要做法有:
1、坚持广纳各类社会纠纷调解资源,主动将矛盾纠纷化解关口前移,将诉调对接功能向人民法庭延伸,形成社会资源的网络化覆盖。
2、通过建立调解、司法确认、裁决、执行四条“快速通道”实现纠纷解决的一体化运作。
3、浦东新区法院在尊重群众自主解决纠纷的同时,将法官的指导、监督贯穿于调解始终,保障调解过程的专业化。
4、将诉调对接作为司法贴近人民群众的主要窗口,推行一系列细致庆迟入微的便民化服务。
5、通过实行分组负责制、推行专业对口调解制度、建立调解风险防范机制等实现规范严谨的制度化管理。
以上做法一是从群众需求出发,建立纠纷多层次解决渠道,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二是为群众负责,坚持法院主导,保证了纠纷化解质量。
三是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和社会组织的力量,实现绝吵了纠纷自我化解,取得了案结事了的实在效果。四是通过向群众学习,坚持专群结合,使得法官工作方式和审判工作机制不断自我进化,推进了司法民主化。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