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通过联合国大会第2758号决议投票结果重返联合国。
联合国大会第2758号决议,是于1971年10月25日联合国大会第26届会议上,就“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组织中的合法权利问题”进行表决的决议。
主要内容为瞎渣岩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利,承认它的政府的代表为中国在联合国组织的唯一合法代表,并立即把蒋介石的代表从他在联合国组织及其所属一切机构中所非法占据的席位上驱逐出去。投票结果以76票赞成、35票反对、17票弃权的压倒多数通过。
扩展资料:
从1950年起,每届联合国大会都要讨论中国代表权问题,但是,美国每次都以“延期讨论”这一问题为名加以否决。
直到1961年,新西兰代表首先提出“把中国代表权问题列入大会日程”,紧接着,苏联提出将“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权问题”列入大会日程,这两个要求均被梁哗大会采纳,美国的“拖”字战术由此未能再奏效。
也正是从上世纪六十年代开始,随着亚非独立国家先后诞生,联合国里以欧美占绝对优势的力量格局开始逐渐被打破,新中国重返联合国渐露曙光。
这些联合国新增加的亚非国家达到56个,占当时联合国成员国近一半。其中,绝大多数刚获得独立的非洲国家出于和中国有着共同遭遇、相同目标而旋即成为联合国里支持中国恢复合法权益的强大力量。
这股力量与反对中国的势力较量了11年。在“延期讨论”磨御策略不奏效之后,美国又抛出“任何有关中国代表权的问题需经大会2/3多数票同意”的所谓“重要问题”案来加以阻挡,但年复一年地通过所谓“重要问题”案时,反对的票数逐年增多。
到1970年25届联大上,支持阿尔巴尼亚等18国提出的新中国恢复合法权利的有51票,反对的47票。支持票数第一次超过半数,但因不足2/3未能通过。
参考资料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