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卡为集餐饮、购物于一体的消费卡,由上海斯玛特企业服务有限公司发行,有100元、200元、300元、500元、1000元面值。
300 元和 1000 元面值的卡面值会标注在卡的背面;至于 100 元、 200 元、 500 元面值的卡可以通过看卡正面 16 位卡号,从左至右的第 6 至第 8 位来区分,“ 010 ”代表面值 100 元的卡,“ 020 ”代表 200 元面值卡,“ 050 ”代表 500 元面值卡,“ 000 ”代表非面值卡。
使用不需要密码。
持本卡消费,商户将不再提供发票。
此卡不挂失、不提现、不透支
卡押金10元, 余额用完之后可在指定商户处通过POS机进行一次性消费抵扣。
普通面值卡有效期见卡背面,一般为自购卡日起一年内。员工卡的有效期为最后一次充值日起一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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