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义利观”是指人们如何对待伦理道德和物质利益关系问题的观点。这里的“义”主要包含两方面的 意思:一是“正义”,即指合宜的道理或举动,指思想行为符合一定的道德规范标准;二是“义气”,即主持 公道,同情他人的正义行动或甘于替他人承担风险和牺牲的气概。这里的“利”指物质利益和功利,它涉及到 国家、集体、个人三方面的利益。孔孟义利观的基本观点是义高于利,义主利从,但并不排斥谋取正当利益。孔子提出“君子义以为质、礼以行之。”(《论语·卫灵公》)“见利思义,义然后取”(《论语·宪问》),明确以义作为谋利的准则;皮察倘不符合此哗尘准则,则“君子固穷”,宁肯饿饭也不取。孔子因此对饿死首阳的伯夷叔齐评价很高;对安贫乐道的大弟子颜回称赞有加;他自己在陈绝粮,处于困境,仍“讲诵弦歌不衰。”(《史记·孔子世家》)孔子是言行一致的。 孔子认为,义字当头还是利字当头,结果是大不一样的。“放于利而行,多怨”(《论语·里仁》);“见小利,则大事不成”(《论语·子路》。利字当头,争权夺利,必然激化矛盾,积仇积怨;不利于解决全局问题和大局问题。 我们应如何看待义主利从呢?“天下攘攘,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从本源和终极的意义上说,利是物质存在,而且是与每一个人都息息相关的经济存在;义是意识形态。存在决定意识。在存在是既定的前提下,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就是最重要的了。一事一物当前,不同人有不同的态度;对于人类社会,尤其是阶级社会,更有个“应该持什么态度”的问题。人总是按自己的价值判断、价值取向行事的,任何人也不能回避。利是经济,义是政治,政治是经济的集中体现,而政治的集中体现又在法规制度。统治阶级的决策者无不懂得这一点。如周公,便以礼制的形式即政治制度的形式把君主、贵族的利益关系和社会利益关系明确下来、固定下来;维护它,就是义,利就在其中了。所以孔子说:“义以生利,利以平民,政之大节也。(《左传·成公二年》)。这本来是没有争议的。照此办理,各自的利益就有保障了,没必要再嚷嚷,所以孟子则干脆对梁惠王说:“王!何必曰利?亦(祗)有仁义而已矣。”但春秋以还,这种局面被破坏了。王权衰微,诸侯纷争,陪臣执国命,根本的是权力、利益之争。以捍周礼为己任的孔子自然不肯寂寞,反对改变既定原则,既定原则就是既定秩序即周礼,“犯上作乱”是从根本上破坏既定利益关系,是“乱臣贼子”。他们破坏“公”利,讲的是“私”利,这是不该讲的,“何必曰利?”其实,各个诸侯国国君自有自己的目的,即行为准则。所以,在义利关系上,确定一个基本原则是正确的、必然的;作为一个思想家,孔子提出“义然后取”、“见利思义”是很自然的;任何统治阶级在处理义利关系上,都必然从本阶级和政权的大局出发,在从政治制度上确保整体利益的基础上,兼顾局部的、个体的利益,这就是义。即使现在看来,一个人,一个单位,一个政党和国家,不也是如此吗?以大局和大义为重,孔子以来的历史无数次证明这是一个正确的原则。义主利从,其乱握禅有普遍性和必然性的意义。当然,在不同时代、对于不同的阶级,其义与利的本质和历史内容是有区别的。 在坚持义主利从原则的同时,孔子和孟子也很务实,对于获取正当利益持积极的态度。儒家的特点就是积极入世、积极争取参政机会。终孔子孟子一生,凄凄惶惶,周游列国,希望得到各国君主的赏识和重用,实现自己的政治理想。这里自然的也包括实现个人合理的正当利益的最大化。但他们都坚定地固守自己的义利观和从政原则,合则留,不合则去。孔子的态度很实在也很坦率:我岂能像匏瓜那样,挂在那里喝西北风?(《论语·述而》)。“富而可求也,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如不可求,从吾所好。”(《论语·述而》)。若能求富,给人家驾驭马车当随从也干,否则,我还是回到我喜好的老本行吧。孔子承认,“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但是,必须“以其道得之”,“以其道去之”(《论语·里仁》)。孟子更坚定更明确地提出,不义之利“不苟得”;大义面前连死都不怕,更不会贪利避祸。(《孟子·告子上》)孔子孟子所倡导的“杀身成仁”、“舍生取义”哺育了中华民族几千年历史中无数志士仁人、民族英雄;成为中国人民最为宝贵的精神财富和优秀传统。中国革命前辈和烈士,为了中国人民的利益,面对流血牺牲而勇往直前!所以,对于义主利从,不应该全盘否定,而应该予以充分肯定,在抽掉其具体历史背景的普遍性意义上,我们应当坚持、继承和发扬。 再次,也必须指出,在义利观上,孔子价值判断的阶级倾向是十分明显的,这就是“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论语·里仁》)上层社会不都是君子,但君子肯定属于上层社会、统治阶层,“君子而不仁者有矣夫,未有小人而仁者也。”(《论语·宪问》)君子们的利益有制度保障,只须懂得义,恪守利益关系原则就可以了,所以孟子把这个意思说到底了:“何必曰利?亦(祗)有仁义而已矣。”君子的利益有保障,这是只须喻于义的前提,存而不论的。而小人、野人无利则无法生存,他们的利是没保障的,他们只知关心“利”,况且“义”也不属于他们。所以要“因民之利而利之”,要“养民也惠”,则就是孔子的“爱人”。小人、野人不懂、也无需懂得利益关系的大道理、大原则“义”,下愚之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论语·泰泊》)这样对统治者有好处。当然,对小人、野人也是要进行教育,使之学道理,因为“小人学道则易使”(《论语·阳货》)。 尽管孔子一生无冻馁之苦,但也并不富裕;虽然清贫,却不属于体力劳动者阶级。尽管他年轻时“多能鄙事”,但在感情上同劳动人民还是格格不入的,他念念不忘自己的殷人贵族出身;精神归属仍在上流社会,自身职责定位仍在为贵族统治谋利。出身没落贵族的孟子“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治于人者食人,治人者食于人,天下之通义也”;“无君子莫治野人,无野人莫养君子”(《孟子·滕文公上》)同孔子“唯上智与下愚不移”一脉相承。 孔子的义主利从论、君子喻义小人喻利带有明确的针对性。第一,孔子要做的是“兴灭国,继绝世”,“克己复礼”,这显然是针对当时的经济政治形势。周朝的政治秩序(“礼制”)已经被严重破坏(“失政久矣”),诸侯叛天子,大夫叛诸侯,少欺长,下凌上;各谋私利,相谐成习。孔子对此深为忧虑,奔走呼号,企图挽狂澜于既倒。孟子则说得更为透彻:如果国君、大夫、士人、庶人都利字当头,不重义礼,那就必然“上下交征(谋取)利而国危矣。”(《孟子·梁惠王上》)所以,君子必须首先喻于义,而且也只有君子即统治者和贤士才能够喻于义。孔子孟子没有明白的是他们所向往的奴隶制下的利益关系已经不适应新时代的阶级关系了,新生的封建制度只有打破旧的秩序(“义”)才能够获得更大的利益。这正是诸侯纷争的实质。 第二,孔孟的义利观也是针对“君子”阶层尤其是国君而言的。打破旧的统治者的是新的统治者,新的统治者也是、甚至是更残酷的剥削者。这些封建新贵为谋取自己的利益无所不用其极,遭殃的是普通百姓,长此以往,这些新贵也难以保持其经济政治权利。孟子比孔子晚100多年,对诸侯之间混战,诸侯国对百姓的劫掠,看得更为全面和充分,所以孟子比孔子更富于批判精神,孟子的仁政也比孔子的德政的理论性更深刻。孟子完全没有孔子的“为尊者讳”的软弱卑微意识,他把残害压榨百姓的暴君称之为“独夫”、“民贼”(《孟子·梁惠王下》),孟子认为,杀了他们,更换政权是合乎仁义的,不是犯上作乱,这就大大超越了孔子。孟子当面批评梁惠王、邹穆公实行的是吃人政治,痛斥梁惠王的残酷掠夺剥削为“不仁哉,梁惠王也!……以土地之故,糜烂其民而战之。” (《孟子·尽心下》)针对各国统治者嗜战、嗜杀成性的现实,他在理论上提出以“性善论”为核心的人性论,表达了对民众疾苦的深切关怀;在政治上提出了“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的著名民本思想(《孟子·尽心下》)。性善论和民本论为其义利观奠定了深厚的理论基础。这是孔子远没有达到的高度,在整个中国封建社会,只有清初著名启蒙思想家黄宗羲超越了这一水平。民贵君轻思想使农民出身的集权皇帝朱元璋极为反感,他说:这老家伙要是活到现在,非把他严办了不可。他下令把孟子牌位从孔庙撤掉,并大肆删削《孟子》一书。《孟子》触及到了皇帝的要害处。 孔子和孟子的重点是倡导主导性的义利观,但是他们也在一定程度上考虑了普通百姓的利益。尤其是孟子,在倡导国君、士大夫重仁政,淡化利益意识的同时,对大多数人则主张义利兼顾:既不要象杨朱那样拔一毛而利天下也不干,也不一定都象墨子那样,摩破了头,走破了脚,专心去利天下;最好象鲁国贤人子莫那样,中道而行、坚持原则又有灵活性,兼顾而不偏执。否则,就会损害仁义之道(《孟子·尽心上》)。这话说得中肯而又深刻。 孔子和孟子之所以能在义利观上达到较高的认识水平和层次,是当时的客观条件决定的。他们处在中国封建社会的萌芽时期和中国传统文化形成初期,正当百花齐放、百家争鸣之时,儒家作为主要学派之一,具有朝气蓬勃的特点;孔孟二人均不属于统治阶级的领导核心和决策层次但又从这一层次考虑问题,身为平民,接近底层,在一定程度上尚能体察民情,反映民意。 儒家义利观在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后,发生了重大变化。一方面,义利观逐渐分化为官方的主流派和非主流派,义主利从的主流派具有明显的跨朝代连续性。当然,两派并非总是截然对立,在某个时期也有互相渗透的现象;而非主流观点并不根本上否定“义”,只是更强调“利”,反对的是偏执于义。另一方面,主流和非主流思想的理论风格和功能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主流义利观越来越强调义而贬低利,演变为重义轻利、以义抑利、贵义贱利;其批判精神已丧失殆尽,几乎完全变成了御用的思想工具。而非主流义利观则表现出旺盛的批判精神和务实作风,并在宋朝、尤其是南宋一度“甚嚣尘上”,产生了专讲功利的“浙学”。 西汉以后,主流义利观的发展出现了两个高峰,这两个高峰恰恰同儒学的两次重大理论改造和发展紧密依存。一次为西汉著名经学家董仲舒创造新儒学体系,把孔孟的义主利从发展为贵义贱利,其著名观点有:“正其谊(义)不计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利者,盗之本也”;以贵义贱利教化百姓就是筑防盗之堤(引自《前汉书·董仲舒传》和《春秋繁露》)。另一次为宋朝形成的程朱理学,尤其是南宋道学家朱熹的“存天理,灭人欲”,把贵义贱利推向极至。这正适应了封建制度走下坡路,思想文化日趋僵化和腐朽的历史趋势。此时上距孔孟倡导义主利从已近1800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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