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成都市为例,小孩子出生医学证明原件丢失补办流程如下:
一、到蒲江县妇幼保健院领取出生证补办申请表。
二、产妇本人持夫妻双方有效身份证原件(单亲妈妈只带婴儿母亲身份证)到分娩医院提取以下资料,再到蒲江县妇幼保健院补办:
1、新生儿分郑陪镇娩单位提供的分娩证明或相关病历复印件或首次签发记录复印件。
2、有新生儿母亲亲笔签字的补办《出生医学证明》书面申请。
3、父母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4、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若新生儿尚未进行户口登记,应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该新生儿未落户的证明。
5、领证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6、如领证人不是新生儿母亲本人,需带上新生儿母亲签字的委托书(分娩单位或补办机构均可领取)。
如不能提供新生儿母亲签字的委托书时应提供以下证明之一:新生儿母亲的限制或无民事行为能力证明或新生儿母亲的失乱春踪证明(由新生儿母亲所在地公安机关提供)或新生儿母亲的死亡证明;系抚养关系应提供抚养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父母双方死亡证明或民政局出具的保养关系证明。
扩展资料
出生医学证明保管须知:
1、填写《出生医学证明自填单》所在医院出具,有部分内容是医生填好的,个人填写部分,填写完毕后,可以去换正式出生证明。
2、当收到《出生医学证明》后要认真核对。如发现喊粗有填写错误时,应及时向医院申请换发。《出生证》全部机打,并且内容“原则上不能更改”。
3、《出生医学证明》是婴儿的有效法律凭证,要妥善保管。
4、为了保证出生医学证明有效性,保存时候应待印章晾干后妥善保存,不可折叠,撕开,或过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