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二条 社会祥哗升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国家保护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国家的和集体的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三条 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 :
第四十四条 因抢险、救灾等紧急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用单位、个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用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使用后,应当返还被征用人。
单位、个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用或者征用后毁损、灭失的,应当给予补偿。
第六十四条 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芦虚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
第六十五谨老条 私人合法的储蓄、投资及其收益受法律保护。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私人的继承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第六十六条 私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哄抢、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