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五一假期已经结束了,随着疫情防控的常态化,现今去药店买药,有些药不带身份证在药店是无法登记购买的,那么都有哪些药品呢?下面我们就来具体了解一下吧。
1、治疗发烧和咳嗽等症状药品
随着疫情防控形势向好,多地开始恢复发热、咳嗽类药品的销售,但是按照要求,零售药店销售这些药品时必须登记。比如在黑龙江,购药人员在药店购买“退烧止咳抗病毒”药品时,不仅要用手机扫描“沃填报”二维码填写完整信息,而且药店还对购药人员身份证原件要进行认真核对,对登记手机号码回拨确认,保证登记信息的真实准确。
在山东济南市民购买发烧、咳嗽类药品需携带身份证登记。在当地的漱玉平民药店、老百姓大药房等多家药店购买感冒药氨咖黄敏胶囊,均被告知现在需要携带身份证,进行证件登记后方可购买。
2、买退烧药,必须有医院处方签
除买发热咳嗽药需登记外,部分地方还采取了更严格的管理措施。比如在贵州贵阳,之前在药店买这些药实名登记即可销售,现今却必须要有处方签。
自在4月17日该市发布《关于调整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的通告》后,没唤肆明有医院处方签,市民不能像以前一样随时能买发烧药了。该通告第十一条明确指出:到药店购买退烧药的人员须持有医生处方,对未能提供处方的人员,药店不得售药并要引导患者到就近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该报道还称,卖这些药,还必须符合标准的处方签。当地某市民到单位附近的一家中医小诊所开了一张处方签,但当本人把处方签拿到药店购买退烧药时,再次遭到了店员的拒绝,理由是:本人的处方签不符合标准。
3、常态化检查,工作懈怠将被严惩
与此同时,按照国务院会议要求,要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抓紧梳理总结各地好的经雹拿验做法,完善常态化防控下推进全面复工复产的措施。河南省疫情防控指挥部明确建立疫情防控期间在诊所、零售药店购买治疗发热类药品人员信息登记报和告告制度。
很显然,虽然国内疫情防控形势向好,但国人还不能松懈,常态化防控观念非常必要。此外,在疫情防控工作进入常态化的同时,监管也变得常态化。总得来说,这也意味着顾客在药店买这些药时,如果不能提供身份证原件,零售药店工作人员是不能卖这些药品的。大家一定要牢记这些买药的要点,在买药的时候最好携带身份证进行药品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