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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行文的行文规则

下行文的行文规则

例文: http://www.ctaxnews.com.cn/gwmb/yj_1.htm 上行文亦即向国务院报送的请示或报告。其文头在眉首区要留出供国务院领导批示签署意见的空白区,因此眉首区比一般公文为大。这种格式要求在一般公文格式的眉首区整体往下移55mm,以保证发文机关名称与版心上边沿距离80mm。 由于上行文要由行文机关负责人签名,签名位置与发文穗枣字号在同一水平线上,为此发文机关的字号就不能放在正中位置,应左移至版心左边缘空一个字位置标识。负责人及其签名在版心右边缘空一个字位置标识。签发人姓名应用猛猛3#楷体。签发人与签发人姓名之间用冒号分隔。如上行文或下行文中有几个单位联合行文,则其格式与上、下行文格式相同,同是在发文机关名称栏应把多个机关名称顺序列上,后加文件二字,居中摆放。如联合行文单位过多,则要注意保证第一页有正文,如保证不了就只好缩小发文机关名称的字号。在联合行文时主办机关应列在第一位。单位领导人签名在联合行文时与机关名称排列一致。这时红色反线下移。 多个单位联合行文,其发文字号只有一个,也就是主办单位的发文字号。 下行枝族桥文联合行文不需标识签发人和签发人姓名,因此其发文字号应列在中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