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引进的条件及程序
一、条件:
1、 正规院校本科毕业(第一原始学历);
2、 国家干部身份;
3、 35岁以下,如已婚,需夫妻同时符合以上条件,并同时办理引进;
4、 35岁以上必须具备高级职称。
二、原则:
1、 未婚者只要符合以上条件即可;
2、 已婚人员,夫妻一方为本市户口;如夫妻双方均为非本市户籍,只办理一方入津,不能带小孩;
3、 如夫妻双方或一家三口同时入津,须有自主户饥雀权的住房,其他条件人员入津可将户籍落入市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口。
三、人才引进办理程序:
1、 档案须先放入户籍所在地(原籍)的人才服务中心(省地市级);
2、 档案中必须有本科毕业生登记表、参加工作报到证、干部见习转正手续、35岁以上须有初、中、高级职称评审表;
3、 如已婚、全家人才引进,须提供户口本、结婚证、独生子女证、本市购房产权证(或合同书)原件;
4、 由市人才服务中心先开具《商调函》;
5、 持《商调函》到档案所在地商调档案,并由档案所在地人才服务中心开具《同意调出函》并加盖“×××人才服务中心”章;
6、 条件合格者填写《人才引进呈报表》,单位加盖公章;
7、 上报到市人事局,如已受理,10个工作日即可批复;
8、 本人持人事局开具的《调令》和市公安局开具的《准汪肢团予迁入证明》回原籍办理人事关系和困橘户口迁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