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阶梯式局散水价的定量和计价标准是按照居民用户实际人口数,分别实行“户均用水量计价”和“人均用水量计价”两种办法,实施阶梯式计量水咐腊岁价。(1)户均用水量计价办法:即每户人口在4人及以下的,按户计算,每月用水标准为20立方米,为第一级用水,执行标准水价; 每户每月用水在21~35立方米之间的,为第二级用水,水价加价50%; 每户每月用水在36立方米及以上的,为第三级用水,水价加价100%。(2)人均用水量计价办法:每户人口在5人及以上的,按人计算,每人每月用水标准为5立方米,为第一级用水,执行标准水价;每人每月用水在6~9立方米之间的,为第二级用水,水价加价50%; 每人每月用水在10立方米衡睁及以上的,为第三级用水,水价加价100%。如要求按人均用水量办法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的用户,可凭户口簿(本)或当地街道(社区、公安派出所)证明,经市自来水公司认可后方可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