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把节(彝族火把节),流行于云南、贵州、四川等彝族地区的传统节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之一。
火把节的起源与人们对火的崇拜有关,其目的是期望用火驱虫除害,保护庄稼生长。火把节期间,各村寨以干松木和松明子扎成大火把竖立寨中,各家门前竖起小火把,入夜点燃,村寨一片通明;同时人们手持小型火把绕行田间、住宅一周,将火把、松明子插于田间地角。青年男女在寨中大火把周围弹唱、跳舞,彻夜不息。节日期间,还有赛马、斗牛、射箭、摔跤、拔河、荡秋千等娱乐活动,并开设贸易集市。
2006年5月20日,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申报的火把节(彝族火把节)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011年6月9日,贵州省赫章县申报的火把节(彝族火把节)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遗产编号:Ⅹ-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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