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生活百科

重庆农户挖出鱼泉,是不是地下资源属于国家的

重庆农户挖出鱼泉,是不是地下资源属于国家的

我国《文物保护法》第5条规定:“中国境内遗存的一切文物,属于国家所有”。所以,“石窟寺、寺庙、宫观等宗教不动产,以及各宗教使用的法物、器皿、经籍文献等宗教动产,只要被认定为历史文物或者被国家征集、购买、无偿征收的或者国家机关和国有单位收藏、保管的,原则上均属于国家所有。”《文物保护法》第6条的规定,属于集体所有和私人所有的纪念建筑物、古建筑和祖传文物以及依法取得的其他文物,其所有权受法律保护。文物的所有者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文物保护法实施细则》第30条,公民私人收藏的文物可以向文物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对公民登记的文物保守秘密。《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第38条规定:“文物收藏单位以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收藏文物,其依法收藏的文物的所有权受法律保护。”《物权法》第51条规定,“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文物,属于国家所有”。很明显,鱼泉并不属于文物。所以不必上交给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