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期徒刑减刑后服刑不少来自于13年
全国人大常委会25日表决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八)延长了无期徒刑减刑期限,同时对限制减刑的死缓罪犯减为无期徒刑的刑罚期限作出了规定。
现行的刑法规定,减刑以360问答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练迫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年。
刑法修正案(八)将无期徒刑减刑期限改为不能少于十三年,同时还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