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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内阁制的首相职能

明朝内阁制的首相职能

一般称为首辅,而非首相.

明朝的内阁制,内阁大学士并不能直接指挥六部;内阁首辅相当於皇帝的秘书长,国家政务经行政部门陈奏,来自首先会经过内阁大学士审阅,讨论出一个处理的意员鲁外护角理晚律见,由内阁首辅写下内阁的建议,呈给皇上,这叫"票拟".票拟之後再交给皇帝批阅。皇帝用朱笔(红笔)在奏章上批示,叫做"批红".

简单来说,内阁首辅只有建议权,决定权在皇上,执行的机构在六部.历朝历代中,明朝的"宰苗苗标殖医针参例材费谁相"大概是全力最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