敖翔,男,东莞理工学院大四学生。2011年11月21日,同校大二女生小梁在上厕所时,因反抗敖翔对其实施猥亵而被杀害。2012年5月24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强制猥亵妇女罪、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敖翔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判令被告人赔偿梁某父母梁某彬、楚某香人民币50余万元人民币。敖翔表示服判不上诉。2013年1月7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该案复核案进行公开宣判,裁定核准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
2016年7月18日,敖翔被减为无期徒刑。2018年7月1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将敖翔的刑期减为二十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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