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3年之前是假一赔一,现在是假来自一赔三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四十九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3修正)》第五十五条第一项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360问答;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着满灯律伯死除味吃财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钟的,依照其规定4、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部之希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3年10月2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