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春县,云南省红河州下辖县,原名“六村”,1958年建县时,周恩来依据境内“青山绿水,四季如春”的特点,亲自定名为绿春。
绿春县地处云南省南部,在红河州西南部,东与元阳、金平两县接壤,北与红河县相连,西北倚墨江哈尼族自治县,西南隔李仙江与江城县相望,东南与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毗邻。距河口边境口岸312公里,距金水河口岸132公里,省道S214公路穿越县城。辖4镇5乡、71个村委会,21个社区、803个村(居)民小组,全县总面积3096.86平方公里。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截至2020年11月1日零时,绿春县常住人口为210166人。
2020年,绿春县完成地区生产总值(GDP)52.61亿元,同比增长4.5%;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3.5亿元,同比增长5.8%;第二产业增加值14.89亿元,同比增长3%;第三产业增加值24.22亿元,同比增长4.9%,三次产业比重由2019年的23.1:29.5:47.4调整为25.7:28.3:46。超额完成“十三五”末年44.8亿元的目标,年均增长8.7%,三次产业比重由2015年的26.2:26.2:47.6调整为25.7:28.3:46。
2021年8月,入选国家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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