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赘”是男子“嫁”入女方,成为女方家庭中一员的婚姻形式,又可称为“赘婚” 、“赘婿婚”、“入舍”、“招养婚”、“倒插门”等,而“入赘”的男子则被称为“赘婿”或“养婿”。赘婚不同于男娶女嫁的婚姻形式,是一种男子就婚于女家,以女家作为主体关系,夫以妻居的一种婚姻方式。
赘婚在我国许多民族中,如汉族、壮族、瑶族、拉祜、 土家、藏族、鄂温克、达斡尔、彝族、纳西族等民族中都曾长期存在过,作为一种非主流的婚姻形式涵盖了如此多的民族,可见中华文化的丰富内容并不只存在于某一个特定的民族中,它是我国多个民族文化的共同结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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