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是1997年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 2011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对学科目录设置与管理的机制进行了改革和修订。2018年4月,教育部又对该目录进行了更新,公布《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版)。2022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自2023年起实施。
《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分为学科门类、一级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是国家进行学位授权审核与学科专业管理、学位授予单位开展学位授予与人才培养工作的基本依 据,适用于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招生培养,学科专业建设和 教育统计、就业指导服务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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