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闸限电:是指在电力系统一个独立控制区发电用电不平衡后,电力调度控制机构在电力系统调解手段增加发电出力、采取有序用电措施、需求测响应控制负荷手段用尽后,电网频率、电压仍低于国家标准(规程)规定的确保电网安全运行的指标,或电网运行指标继续向事故方向发展的情况下,电力调度控制机构被迫采取的人工下达调度指令,手动从变电站拉开供电线路断路器,强行停止供电的措施。
拉闸限电的依据:电网调度机构负责编制本网事故限电序位表和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的限电序位表,报政府主管部门审批后执行。
——引自GB/T 31464-2015《电网运行准则》
电网企业的各级生产、营销、电网调度机构应与本级人民政府的相关部门进行协商,根据用户的特点和电网安全运行的需要,提出事故及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的限电序位表,经政府主管部门审批后,由电网调度机构执行。限电序位表包括“事故紧急限电序位表”、“超设备供电能力限电序位表”。
具体方案制定时尽可能避免安排医院、政府、学校等重要负荷,以确保在满足电网安全稳定紧急控制要求的同时,将其对社会产生的影响降到最低。应避免与错峰限电负荷,与凡装有低频低压减负荷装置的路线、负控系统以及紧急拉路序位表中的线路重复安排。为不影响地区的供电可靠性,凡装设有备用电源自投装置的线路一般不在“事故紧急限电序位表”、“超设备供电能力限电序位表”中安排。
——引自《电网运行准则》学习辅导:中国电力出版社,2007 ISBN 978-7-5083-60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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