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百科词条

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总体方案

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总体方案

《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总体方案》是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做好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工作,进一步推进服务贸易改革、开放、创新,促进对外贸易结构优化和高质量发展,经国务院同意,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制定的方案。

2020年8月,《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总体方案》获批,28地开展深化服贸创新试点。全面深化试点地区为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涪陵区等 21 个市辖区)、海南、大连、厦门、青岛、深圳、石家庄、长春、哈尔滨、南京、杭州、合肥、济南、武汉、广州、成都、贵阳、昆明、西安、乌鲁木齐、苏州、威海和河北雄安新区、贵州贵安新区、陕西西咸新区等 28 个省市(区域)。

想要了解更多“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总体方案”的信息,请点击: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总体方案百科